(一)申請期間:98年9月1日至98年10月25日
(二)補助中低收入戶家庭<列冊低收入戶除外>實際就托於公立.以立案私立托兒所於.且於當年度9月1日年滿3足歲至未滿5足歲(93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間出生)之學齡前幼童。
發布時間 2009-09-04